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4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 2021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1 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 2 年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132 人,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
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闽发铝业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三、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瑞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鹭
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IPO 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1 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玉枝,1997 年 7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1 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超过 10 年。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0 年度不含税审计费用人民币 55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