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Rapoo Technology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三工业区第一工业园 A1 栋、B1
幢 1 号楼、B1 幢 2 号楼、二期第一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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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数: 3,2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38.0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年4月20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8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致智源投资有限公司承
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诺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董事兼高管余欣、董事俞熔、高管李峥和李密良承诺:自深圳
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
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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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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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9,6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3,200 万股流通股,发行
后总股本为 12,8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致智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深圳
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董事兼高管余欣、董事俞熔、高管李峥和李密良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日之前滚存的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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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165.17 万元。
三、重大资产收购
为减少持续性关联交易,2011 年 1 月 31 日,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子公司深圳雷柏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余
欣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购买的方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雷柏电子目前租赁
使用的、关联方余欣拥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
中心 4 号楼 3301—3305 房产(面积为 987.41 平方米)购置为公司自有房产。公
司购买上述房产后,仍然将其作为子公司雷柏电子的办公场所。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三、(三)发行人重大资产收购情况”。
四、发行人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提
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核心原材料供应商相对集中风险
目前,全球键盘鼠标行业的核心 IC 原材料主要由安华高、原相、NORDIC、
凌阳、松翰、义隆、博通等厂商生产。公司 IC 主要供应商包括安华高、NORDIC、
凌阳,公司通过上述厂商的代理商采购 IC 原材料金额占公司 IC 采购总额 80%
以上,供应相对集中。
通过长期的合作,本公司同上游供应商已建立了的良好的商业供销关系,同
时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采购量的逐年上升,公司与供应商的商业供销
关系将更为稳定,议价能力也将逐步增强。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稳定合作关系
发生变动,或者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产能、技术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
有可能导致供应商不能足量、高质、及时供货,从而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或生
产成本,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1)
努力拓宽采购渠道,目前国内外进行芯片研发和生产的企业正在增加,并且已有
中国企业开始进行试生产,在保证 IC 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已经尝试向部分优秀
国内厂商采购 IC,从而化解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2)在采购方式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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