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 群兴 公告编号:2020-106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7 月 1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7 日 9:15 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东升国际创业园 6 号楼
东区三层。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0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晓东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7,907,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3003%。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4,744,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3.69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3,162,99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9.603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1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86,856,7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3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4,860,189 股,反对 123,047,090 股,弃权 600 股,同意股
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709%。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 36,240,189 股,反对 50,615,990 股,弃权 600 股。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5,851,389 股,反对 122,055,890 股,弃权 600 股,同意股
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 37,231,389 股,反对 49,624,790 股,弃权 600 股。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4,649,689 股,反对 123,257,590 股,弃权 600 股,同意股
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923%。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 36,029,689 股,反对 50,826,490 股,弃权 600 股。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4,649,689 股,反对 123,257,590 股,弃权 600 股,同意股
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923%。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 36,029,689 股,反对 50,826,490 股,弃权 600 股。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649,689 股,反对 11,516,080 股,弃权 111,742,11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923%。其中,中
小投资者同意 36,029,689 股,反对 11,516,080 股,弃权 39,311,01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851,389 股,反对 122,046,890 股,弃权 9,600 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中小投
资者同意 37,231,389 股,反对 49,615,790 股,弃权 9,60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851,389 股,反对 122,046,890 股,弃权 9,600 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中小投
资者同意 37,231,389 股,反对 49,615,790 股,弃权 9,60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851,389 股,反对 122,046,890 股,弃权 9,600 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中小投
资者同意 37,231,389 股,反对 49,615,790 股,弃权 9,60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宋怡律师、潘俊雅律师
(三)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