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9-028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15:00至2019年3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东升国际创业园6号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1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6,130,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9.91761%。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5,90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9.8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3,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8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80,9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5,9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36%;反对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5,9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36%;反对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75,9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36%;反对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75,9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36%;反对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9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30%;反对206,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9079%;反对206,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0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9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36%;反对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704%;反对205,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29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8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280%;反对30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35%;反对302,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9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36%;反对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704%;反对205,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2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5,9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36%;反对2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704%;反对205,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2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范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5,90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选举胡明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5,91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选举王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75,90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姚以林律师、李龙律师
(三)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