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8-044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悦城写字楼12楼1203B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252,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4.8860%。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0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4.85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9,5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33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199,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64,0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99.9245%;反对票19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0755%;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7
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18年 4月 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64,0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99.9245%;反对票19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0755%;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64,0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99.9245%;反对票19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0755%;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264,0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99.9245%;反对票19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0755%;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64,0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99.9245%;反对票19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0755%;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反对19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64,0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99.9245%;反对票19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0755%;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反对19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票264,0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99.9245%;反对票19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0.0755%;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1%;反对19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温振宽律师、许玛莉律师
(三)结论意见:
经本所律师审查并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