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之三年任期届满,公司拟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公司监事会和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 16: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
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候选人应出具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书(确认函),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公司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9.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
10.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
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1);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出具的同意接受提名的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已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 16: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 2021 年 4 月 22 日 16:00 前
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在邮寄后,可以拨打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进行确认。
4.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并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其提名人和被提名人资格将自动取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凯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 1016 号
邮政编码:312030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请在是或否前打“√”)
任职资格 □是 □否
候选人简历
其他说明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2.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附件 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确认函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人 (证件号码: ),
国籍 (具有 国永久居留权)。本人知晓并同意被提
名为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牌珠宝”)《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自查,确认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并承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同意提交明牌珠宝监事会审查、经明牌珠宝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
本人知晓并了解拟任职务和任职期间及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所需承担的职责、岗位待遇和考核要求,确认可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明牌珠宝所适用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规则规范、明牌珠宝《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承担相应义务。
本人尊重并接受贵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选举结果。
特此确认!
确认人(正楷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