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募 集 资金 投资项 目结 项及注 销募 集资 金专项 账户 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拟对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2,448,97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0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9,999,997.1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
费 、 股 权 登 记 费 等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573,610,894.2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 79000004 号
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2021 年 3 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10122001283985 265,535.57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367104 141,533.9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511511010013000375543 18,133.42
合计 425,202.95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 1 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累计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万元) (万元) (万元)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 20,000.00 20,000.00 20,381.43 101.91%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 15,000.00 15,000.00 15,032.86 100.2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22,361.09 122,361.09 122,462.32 100.08%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由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继续投入该项目所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5,202.95元,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