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目前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务,包括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清新环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清新环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