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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3 深市 清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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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清新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9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 2022 年 11 月 27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更新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更新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更新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更新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新稿)》,并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XYZH/2022BJAA10F0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更新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更新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的填补措施。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更新稿)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将其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对控股孙公司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实时监控,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
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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