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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3 深市 清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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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关于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清新环境:关于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7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 、 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7年12月1日,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陕国投·清新环境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数量14,332,79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33%。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登记过户并由清新环境发布相关公告之日起12个月。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的24个月。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8月2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2年8月2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发展,基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公司于近期召开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24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如 24 个月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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