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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3 深市 清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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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清新环境: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7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拟向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生态环保集团”)借款,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可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5.5%,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2、四川生态环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96,118,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7%,为
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四川生态环保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8666937X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5、法定代表人:许娟

    6、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B 座 19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节能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四川生态环保集团的股东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四川发展持有其 100%股权,四川生态环保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四川生态环保集团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947,672.36 万元,负债总额 1,199,469.45 万元,
净资产 748,202.91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 486,697.52 万元,利润总额 25,137.61 万
元,净利润 29,463.37 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137,429.28 万元,负债总额 1,382,321.88 万元,净
资产 755,107.40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 207,101.93 万元,利润总额
18,750.37 万元,净利润 16,519.9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四川生态环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96,118,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2.47%,为公司控股股东。

    11、经查询,四川生态环保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借款年利率不超过 5.5%,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该定价是依据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报价的基础,结合融资难度及融资成本趋势,经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四川生态环保集团拟签署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3、借款利率:年化利率不超过 5.5%;

    4、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公司资金结构,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与四川生态环保集团进行友好协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四川生态环保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四川生态环保集团及其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
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25,137.39 万元。

    (上述累计金额中 225,075.90 万元为公司竞买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关
联交易的交易价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主要为满足
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本次借款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的合理确定,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清新环境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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