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9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环境”)。现将本次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关于不存在为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等事项的承诺
上市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不存在向川发环境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川发环境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形。
二、本公司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川发环境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公司上述承诺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进行修订并执行。”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川发环境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说明
川发环境作出如下说明:
“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参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清新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使用清新环境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本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
持股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川发环境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川发环境作出如下承诺:
“1、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0 年 9 月 1 日)前 6 个月
内,本公司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2、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0 年 9 月 1 日)起至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 6 个月之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在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的承诺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进行修订并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