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9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综合考虑目前非公开发行相关监管政策及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经与发行对象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川发环境”)友好协商后,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修订,修订事项主要为进一步明确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公司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22,448,979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川发环境 322,448,979 158,000.00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数量需要调整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22,448,979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川发环境 322,448,979 158,0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数量需要调整的,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二)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8,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 15,000.00
2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23,000.00
合计 158,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 15,000.00
2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23,000.00
合计 158,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改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