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及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新环境”)拟与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签订《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 5亿元人民币,项目占地约 200 亩(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拟与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国资经营”)、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山水务”)签署《合资合作协议》,共同设立合资公司雅安清新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名称为准,)作为项目公司负责本次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2020 年 7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项目交易对手方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
名山区是四川省雅安市辖区,名山地处四川盆地南西边缘,东邻成都市蒲江县,南接眉山市丹棱县、洪雅县,西连雅安市雨城区,北壤邛崃市,幅员面积614平方公里。名山是“南方丝路”的主要通道和“茶马古道”的起点,处于成渝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经济区的接合部和川西交通枢纽核心区,是接轨成都的“桥头堡”,也是链接攀西、沟通康藏的“中转站”。名山被列入成都都市圈增长极,在成都半小时经
高速在名山交汇;成康铁路已开工建设;名山电力充足、电价低廉,具有良好的工业生产能源保障条件,成雅工业园初具规模。
公司与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2、项目地址: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
3、投资概况:项目占地约200亩(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总投资约5亿元(以最终可研批复为准)。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3亿元以上,年税收3,000万元以上。
4、项目范围: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研发、咨询、转让、服务;环保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废旧资源、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再利用;危险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与综合利用;环保技术研究开发、咨询、转让与服务;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道路货物运输及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未经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并报雅安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土地采取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
6、供地方式:依法按程序挂牌出让,项目建设期24个月,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建设用地、财政扶持、建设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协助乙方依法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工业用地,在乙方缴清土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及时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3)协议签订后,甲方立即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为乙方项目的推进做好综合协调服务。甲方负责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建设规划、环评
乙方实行一站式服务。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并积极争取乙方应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达到试生产条
件,并在达到试生产条件后的 3 个月内正式投产。
(2)乙方应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在雅安市名山区境内成立并注册独立的合资法人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以新成立公司的名义依法办理项目投资所需要的各类手续,依法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与项目公司对本协议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15,000 万元,并在建设期内足额缴纳。
项目公司应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与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承继本合同权利义务的三方协议。
(3)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自主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做到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同时,服从甲方合法的调度和管理。
3、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应按照重新签订的协议履行。
(2)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解除。
(3)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除本协议。
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书面资料。
4、违约责任及项目退出
(1)此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因索赔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审计费等。
(2)甲方与乙方签订投资协议书后,乙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3000 万元履约诚信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项目用地具备竞拍条件,待乙方竞得项目用地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甲方将履
约诚信金(不计利息)原数退还乙方。若超过 12 个月,项目用地还未具备竞拍条件,履约诚信金于到期日(协议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起 5 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乙方。
5、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乙方交纳履约诚信金后生效。
五、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清馨路2号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邵文波
5、注册资本:22,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和国有资产部门的委托,行使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投资主体的职能,在授权和委托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产权运作;代表市政府向重点项目投资,参与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代表市政府持有市级企业国有股权,并行使股东权利;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突发事件应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8.889%;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雅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雅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关联关系说明:雅安国资经营及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雅安国资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住 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彩虹路北段 11 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李际平
5、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水务项目的综合开发和经
营;水务技术开发和咨询;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建材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雅安市名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股份;雅安市名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7.2%;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为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关联关系说明:名山水务及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山水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雅安清新环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住 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危险废物处理;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研发、咨询、转让、服务;环保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废旧资源、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再利用;危险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与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80% 货币
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00 10% 货币
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500 10% 货币
合计 15,000 100% -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七、拟签订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市名山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清新环境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0%;雅安
国资经营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名山水务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
3、投资项目:
合资公司近期投资项目为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位于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内,计划建设项目年处置规模6万吨(包含焚烧处理、物化处理、固化/填埋处理)。
4、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由清新环境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资公司设立监事会,设监事2名,由雅安国资经营、名山水务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
5、违约、赔偿责任:
若协议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和/或责任,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其应被视为已经违反了本协议,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和追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