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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3 深市 清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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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9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9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筹划重大事项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的基本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与华江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乃斌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合作协议》。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控股权,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相结合方式购买资产,标的资产为西安华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江环保”)不低于70%的股权;华江环保控股股东姜乃斌拟将其持有华江环保42.75%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并协调其他股东持有华江环保57.25%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共计转让不低于70%的股权予公司。如公司未能与华江环保其他股东达成足够股权份额的协议,公司则拟收购华江环保控股股东姜乃斌持有的42.75%的控股股权,公司与交易标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事项的法律顾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事项的审计机构,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事项的评估机构,负责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工作。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自2018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于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7日披露的《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2018-050、2018-053、2018-054),于2018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于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2018-062、2018-064、2018-069)。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于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2018-082、2018-083、2018-087)。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公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定,按时登记和申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因标的公司目前股东人数超过200人,股东数量较多且有部分中小股东失联,标的公司的股东沟通及协调工作较为复杂,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轮沟通和协商后,短期内无法形成一套使标的公司各方股东均获得满意的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认真考虑,一致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运营及现有业务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终止后,公司现有业务将按照既定规划开展,未来也将积极同华江环保在业务、股权合作等领域进行进一步深入探讨,不断开拓新的业务方向,推动上市公司内生与外延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成为环境治理领域专业的综合服务商。


    五、承诺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之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清新环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披露的重组进展信息真实;清新环境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真实。

    七、拟筹划重大事项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的通知,世纪地和拟通过债转股或股权转让等方式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股东。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自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