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7-02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近日,公司与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2×135MW机组超低排放项目烟气脱硫除尘改造工程BOT项目合同》,合同预计投资金额为7,150万元。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景林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街
经营范围:烧碱、盐酸、液氯、二氯乙烷、次氯酸钠、乙炔、氯化氢、硫酸、液碱、电石、氯化钡、氯乙烯生产销售;水的生产;电的自营。盐化工产品、聚氯乙烯、塑料型材、化工助剂、电石渣铁、蒸汽、电石渣、电石渣浆产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代理、生产技术服务;纯碱、氯化钙化工产品的销售、检测及化验;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装运和搬运;电气设备的修试;压力机作业、轻型井点降水、起重机作业、土建工程、餐饮服务。
2、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2016年度,公司未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
4、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良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135MW 机组超低排放项目烟气脱硫除尘改造工程
BOT项目
3、项目范围:
乙方在 BOT 运营期限和该项目承包范围内负责新增脱硫除尘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设
计、投资、建设、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超低排放设施的运营、改造、维护和运营结束后移交工作;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本合同在完成合同约定的运营期10年(不含建设期)或运营期供电量达到175亿度电后终止。运营期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综合单价为0.0168元/千瓦时。
4、合同结算原则和支付方法:
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供电量×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综合单价
本合同运营期内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当月结算上月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甲方按照实际供电量向乙方支付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
合同期内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国家环保政策有重大变化时,双方就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综合单价协商调整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5、合同生效: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公章。现合同已正式生效。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执行,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项目运营期内,每年按照17.5亿度预估电量对应的合同工业烟气脱硫除尘费进行结算,该项目年收入约为2,900万元,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据以实际供电量结算情况而定。
3、合同的履行将使公司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投产后主营业务长期稳定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强化。
4、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系运营项目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2×135MW机组超低排放项目烟气脱硫除尘改造工程BOT项目合同》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