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5-003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15年1月1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352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股票期权的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53,280万股的2.82%。其中,首次授予1,352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0.13%,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54%;预留148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87%,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8%。
3、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期权总 占总股本的
姓名 职 务 权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岳 霞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90 6.00% 0.17%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期权总 占总股本的
姓名 职 务 权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安德军 副总经理 87 5.80% 0.16%
蔡晓芳 董秘、财务总监 23 1.53% 0.04%
贾双燕 总设计师 23 1.53% 0.04%
程俊峰 董事、总工程师 23 1.53% 0.04%
中层管理人员、公司业务(技术)
1,106 73.74% 2.09%
骨干人员等(81人)
预留股票期权 148 9.87% 0.28%
合计 1,500 100.00% 2.82%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首次授权的期权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的4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和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30%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3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40%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年,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行权期和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60%
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应当在各行权期内就当期可行权份额行使权利,各行权期届满,当期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失效,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1.81元。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别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5%;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70%。
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标准除了保证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以外,选择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指标。其中分别要求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准,2015-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5%、170%、270%。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两个行权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16年-2017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相应年度的考核目标一致。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按照公司制定的《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B、C、D、E五档:
考评结果 A B C D E
评价标准 卓越 突出 良好 尚可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70% 0%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股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备案后,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