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4-042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背景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电清新”)全资子
公司北京国电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于近日与山东省临沂市
莒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市政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国电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二)协议标的项目情况:
1、协议所签订的范围为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城区供热(不包括原信源热力公司供
暖范围)范围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供热特许经营权具有排他性。
公司与莒南力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莒南热电”)签署《用汽、用电、用水
购销协议书》,根据协议,莒南热电为清新节能该项目提供蒸汽、电及水。
2、经营期限:30年。
3、项目拟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预计为4亿元人民币,清新节能拟以自有资金配套
银行贷款投入,最终投资额以实际情况为准。清新节能拟在本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
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4、项目收益:甲方保证2015年新增供暖面积到500万平方米。项目采暖费收入按
照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收费标准规定由项目公司直接向用户收取(目前热价标准:居民采
暖收费标准为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元、非居民采暖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5元;供热时间为120天)。正常运营年份收入约1.1亿元,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
据以实际收入额为准。
项目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定价机制会根据原材料、劳动
力市场价格及行业整体水平的变动经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调整。
5、协议生效日: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能违反,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
担全部责任。
7、建设期:供热项目建设期预计半年。
8、本次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的履行将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点,有助于公司节能业务领域业务拓展,推进以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深化和创新为主要业务方向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不影响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协议合作项目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入住率及缴费回款风险。
2、本协议系运营协议,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