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63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6日,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内
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联公司”)正式签署了《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
公司8×660MW 超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岛设备供货安装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业主方: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
承包方: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锦联公司(8×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岛供货安装总承包EPC工程。该项
目是新建机组的脱硫交钥匙工程。
(三)项目范围:
公司负责锦联公司8×660MW烟气脱硫系统的设计、制造、设备采购、供货、运输
及储存、建筑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最终交付、性能保证、技术服
务、技术资料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技术协议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
(四)合同金额(含税):35,839万元人民币。
(五)合同结算:分阶段按比例结款。
(六)合同工期时间:计划2014-2016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元珞
营业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铝后加工;铝锭、铝制品及衍生
产品的生产销售。
(二)公司与锦联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在2012年11月与该业主签订了《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2台200MW机
组锅炉配套烟气脱硝装置工程总包合同》,合同价格5,010万元人民币。执行情况良
好。
(四)履约能力分析:锦联公司由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共同投资兴建的循环性综合型企业,履约能力
良好。
(五)违约责任:依照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计划在2014-2016年内完成建设,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
大影响;本合同履行周期为2014-2016年,年均合同不含税金额(合同不含税金额除以
合同执行年限)约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的28%。
(二)项目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履行将使公司建
造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业
主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合同为新建机组脱硫项目,存在如主机不能按期投产导致该项目延期的风
险;
(二)如因国家宏观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影响合同
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8×66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岛设备供货安装总
承包合同》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