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2-021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项目中标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019)的事项。2012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了山西大唐国际运城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烟气脱硝BOT
运营项目合同》并正式签署了该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 机组烟气脱硝 BOT 运营项目合同。
3、项目范围:
甲方将国家出台的脱硝电价、与脱硝相关的优惠政策等形成的收益权授予乙方,乙
方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脱硝设施,完成合同规定的脱硝任务,享有以
上网电量为计量基础的脱硝电价收益,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BOT 运营期限为 20 年。
BOT 运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协商将脱硝设施的运营权、全部相关资产、设施和设备
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根据甲方要求予以拆除。
国家现行电价(脱硝加价)政策:投产的燃煤机组安装脱硝设施的,上网电价每千
瓦时加价 0.008 元的电价政策。当国家脱硝电价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依据国家相关主
管部门调整的电价对本合同执行的脱硝电价进行调整。
4、合同结算原则和支付方法:
乙方在 BOT 运营期内有权获得的脱硝电费的计算原则为上网脱硝电量×脱硝电价。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脱硝电费。
5、合同投资金额(人民币): 1.1 亿。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最终投资额以实际
情况为准。
6、合同工期时间:本工程计划:#2 机脱硝系统 2012 年内完成 168 小时试运;#1
机脱硝系统根据机组停机时间安排。
7、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
式生效。
8、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一方
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3月
注册资本:16212.5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刚
营业场所:山西省运城市风陵渡经济开发区西街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2、该项目的甲方为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发电机组为 2
台 600MW 机组,于 2007 年建成投产。
3、2011年度,公司未与发包方发生类似业务。
4、公司与发包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发包方履约能力良好。公司上市后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
健,自有资金充裕,履约能力也良好。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项目在2012年为建设期,项目计划在2013年投运。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
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根据国内同类电厂机组发电水平,预计本项目机组正常年份年发
电小时数在5000小时左右,最终数据以实际发电情况为准。
2、合同的履行将使公司BOT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投产后主营业务实现阶梯
式增长,长期稳定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强化。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甲方形
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系 BOT 项目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00MW 机组烟气脱硝 BOT 运营项目合
同》。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