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方案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等授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授权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号:2021-042)、《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号:2021-041)详
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