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4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7,500 万元(含)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7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二、其它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