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70 深市 贝因美


首页 公告 贝因美: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贝因美: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告日期:2022-04-30

贝因美: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2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0,212,775.92 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55,010,990.59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1,080,043,33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588,827,579.13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816,588.54 元,截至 2021 年
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55,010,990.59 元。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1年度,受新冠疫情反复、新生人口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基本持平,未弥补亏损94,021.28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1年度未能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及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法律和上市监管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保持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相匹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预案。

    六、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