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人被提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胡军辉
202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