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9-085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 5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9 年5月24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6,641,1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最高成交价为 6.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2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37,007,13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为 5,312,600 股(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9 年 6 月 14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9,992
万股的 25%。
3、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