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因美 公告编号:2018-100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0月2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8),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相关公告内容。
截至2018年12月2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0,101,239股,占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66%,最高成交价为5.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3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91,967,883.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前期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7,485,600股,占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3%,最高成交价为4.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3,322,575.8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2、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4日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094)。
3、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二)本次披露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0,101,239股,占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66%,最高成交价为5.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3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91,967,883.7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回购数量、回购比例及使用资金总额等符合《贝因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20,101,239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更前 本次变动股数 变更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43,500 0.0043% 20,101,239 20,144,739 1.9701%
无限售股份 1,022,476,500 99.9957% -20,101,239 1,002,375,261 98.0299%
总股本 1,022,520,000 100.00% 0 1,022,520,000 100.00%
备注:表中总股本为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股份回购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管理团队的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未能将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公司将依法对未授出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四、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尽快制定员工持股方案并予以实施。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前或者回购股份注销前,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