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7-069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房产中介公司等机构将位于杭州、重庆、成都、武汉、深圳、广州、北京等地的22套房产公开出售给非关联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出售房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房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房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售的22套房产位于杭州、重庆、成都、武汉、深圳、广州、北京等地,建筑面积合计3398.47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市天目山路160号国际花园17层(17A-17J共10套),建筑总面积734.36平方米,房产性质为非住宅,2000年购置,账面原值为650.10万元,评估总价为1326万元。
2、杭州市凤起路274-280号1-3层,建筑面积1592.59平方米,房产性质
为非住宅,2007年购置,账面原值为3912.92万元,评估总价为6019万元。
3、深圳市中国凤凰大厦2栋505-507(共3套),建筑面积291.72平方米,
房产性质为商务公寓,2009年购置,账面原值为642.72万元,评估总价为1312
万元。
4、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68号2501-2503房(共3套),建筑总面积196.35
平方米,房产性非居住用房,2006年购置,账面原值为172.34万元,评估总价
为352万元。
5、成都市武侯区林荫街9号7栋1单元16层1号,建筑面积149.12平方
米,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2002年购置,账面原值45.31万元,评估
总价为225万元。
6、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1号16-6,建筑面积140.05平方米,房产性质为城
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2003年购置,账面原值26.94万元,评估总价为128万
元。
7、武汉市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东方帝园8栋2单元10层3室,建筑面积
130.12平方米,房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2004年购置,账面原值38.69
万元,评估总价为187万元。
8、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南里甲35号院2号楼1层6-101,建筑面积82.2
平方米,房产性质为住宅,2009年购置,账面原值91.44万元,评估总价为410
万元。
9、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南里甲35号院2号楼1层6-102,建筑面积81.96
平方米,房产性质为住宅,2009年购置,账面原值91.17万元,评估总价为410
万元。
公司上述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事项。
三、本次出售房产事项的方案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通过房产中介等机构将上述房产出售给非关联方,该事项目前尚未进行过任何与潜在交易对方的谈判,亦未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本次22套房产处置不进行整体或部分打包出售,且转让价格在不低于各套房产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二手房市场行情,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各套房产的最终成交价格,采取全款付清方式的,交易价款须在房产过户前付清,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将在收到合法金融机构出具的按揭合同后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处置房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公司经营层在处置完任何一套房产后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处置房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出售房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房产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房产处置事项评估总价合计10,369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288,295.06万元的3.60%,预计产生收益约3,560万元(若公司年度亏损,则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产生的收益约4,740万元),若本次处置房产事项能够在2017年度内完成交易,将会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若本次处置房产事项未能在2017年度内完成交易,将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的同类处置资产情况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处置房产7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