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6-043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设立华泰贝因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5年7月24日—2015年8月27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完成股票购买,合计购买公司股票7,791,123股,成交
均价约为11.54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售出股份,持有
公司股票仍为7,791,1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6%。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
算,即2015年5月29日至2017年5月2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5年
8月27日至2016年8月27日,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
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提前终止或延长;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员工持股计划应在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