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1-10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筹划表决权委托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收到
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先生的告知,其拟将持有的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60%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王雅珠女士。王雅珠女士系王春江配偶肖夏之母亲。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原因
1、王雅珠女士系王春江配偶肖夏之母亲,1957 年出生。王雅珠女士长期从
事经营管理活动,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王雅珠女士参与上市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有利于公司将主营业务做大做强。
2、由于家庭及身体原因,王春江先生暂居美国。王春江先生居住国外期间,虽然积极参与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决策,但因距离原因,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很难做到亲力亲为,也不能与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进行深度面对沟通,可能会影响了公司经营和治理效率。王雅珠女士目前居住在国内,有多年经营管理经验,能够更高效地参与公司管理及与监管、投资者等各方沟通。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东方恒正持有公司 22,40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5%,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若本次投票权委托完成,王春江将其所持有东方恒正 60%股份相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王雅珠,王雅珠通过东方恒正间接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
本次实际控制人筹划投票权委托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现有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