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晓东先生、马良先生、林丽莺女士、高原先生(外部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李鹏先生、潘煜先生、张晓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潘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123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东 先生:1967 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至今,在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晓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票 303,991,787股,占总股本 40.5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马良 先生: 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
年-2015 年,就职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
马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丽莺 女士: 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
年至 2013 年 7 月,在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行政助理、工厂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在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2015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丽莺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 2,691,256 股,占总股本 0.36 %;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高原 先生:1970 年出生,企业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税务局、上海外高桥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上海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上海艾普广告有限公司任职;201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高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2,805,415 股,占总股本 0.37 %;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鹏 先生:1982 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潘煜 先生:1977 年出生,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脑与认知应用科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曾任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入选长江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神经管理与神经工程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潘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晓荣 先生:1968 年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市审计局商贸审计处、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已逾 25 年,参加过数百家单位的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对国家产业政策、财会税务及工商政策等较为熟悉,在公司重组、上市、配股、收购、兼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张晓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