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
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477,889.4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存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王方华 独立董事:谢荣 独立董事:李鹏
日期: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