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369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刘晓东、寇光智、杨洪、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5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100,000
股,发行价为 21.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1,498,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等各项发行费用 21,210,431.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0,287,568.55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544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17 年 4 月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南汇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 年 8 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通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
公司注销设立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的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0568000001326287),注销后,基于该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三方、
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及五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03481300040057377 350,287,568.55 16,256,319.94 活期
上海康桥开发区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03481300040057427 活期
上海康桥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巴克斯酒业(成都)有限公司 03481300040057567 活期
上海康桥开发区支行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南汇支行 8110201013900556114 350,000,000.00 活期
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南汇支行 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8110201013400594167 活期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南汇支行 巴克斯酒业(佛山)有限公司 8110201012700594244 活期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2018 年
10568000001326287 50,000,000.00
南汇支行 有限公司 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98460078801480000153 活期
公司宝山支行 有限公司
合计 750,287,568.55 16,256,319.94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61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049,776 股,发行价为 62.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5,999,959.68 元,扣除承
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5,075,354.7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0,924,604.89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38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上海百润投资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17 年 4 月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宝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
70010122002970840 600,000,000.00 221,496.78 活期
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