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14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0 号)核准,截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9,619,299.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2,479,228.5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12 月 5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 46180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一 生猪养殖项目
1 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19,614.58 15,214.00
2 云浮市云安温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猪苗养 18,000.00 10,460.00
殖生产建设项目
3 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 20,000.00 12,361.00
项目
4 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 30,000.00 21,870.00
5 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 30,000.00 21,870.00
二 其他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32,186.93 32,186.93
合计 149,801.51 113,961.93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项目”、“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鉴于目前生猪行业形势复杂严峻,饲料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叠加生猪价格持续处于低位运行等不利因素,项目预计收益受到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一直未启动上述项目的实施。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冲三期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融水县和睦镇芙蓉村唐人神集团养殖扶贫项目”、“浦北美神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海南昌江大安一体化 15 万头养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受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生猪价格持续处于低位运行,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当前在投资收益等方面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当前生猪养殖市场现状下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