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14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公司为子公司山东和美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对象: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
2、资助金额:本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3、资助期限:资助额度可以在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12 月进行滚动使用;在额度内的每笔借款期限根据山东和美具体每笔实际借款期限确定。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利率:本次借款利率按年息 3.99%计算。
6、借款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山东和美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入公司账户。山东和美也可提前还款。
7、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专项用于山东和美运营所需资金。
8、担保措施:山东和美股东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和美 15%股权为山东和美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山东和美为子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对象:山东和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杨檀、吕姜斐、张克银、赵军、孙业昆
2、资助金额:本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3、资助期限:资助额度可以在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12 月进行滚动使用;在额度内的每笔借款期限根据财务资助对象具体每笔实际借款期限确定。
5、利率:本次借款利率按年息 7.2%计算
6、借款偿还:财务资助对象每笔借款期限届满,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入公司账户,财务资助对象也可提前还款。
7、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基于上述财务资助对象为山东和美子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本次财务资助是根据其个人实际需要而作出的。
8、担保措施:
(1)杨檀:以其持有射阳迪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为其个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吕姜斐:以其持有山东鑫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77%股权为其个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3)张克银:以其持有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 18%股权为其个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4)赵军:以其持有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 15%股权以其持有为其个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5)孙业昆:以其持有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 10%股权为其个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为孙公司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为孙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根据其个人实际需要而作出的,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785036248R
3、法定代表人:刘以林
4、注册资本:13,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 年 1 月 20 日
6、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城大济路 8 号和美产业园
7、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
畜禽);浓缩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生产销售;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反刍动物)生产销售;粮食收购;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加工、销售;生产销售消毒剂(固体)/杀虫剂(固体)、非氯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粉剂/预混剂/散剂颗粒剂片剂、口服溶液剂;水产品、禽肉制品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不含粮食);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00 40%
西藏和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600 20%
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 1,950 15%
山东托普饲料有限公司 1,950 15%
山东和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300 10%
合计 13,000 100%
9、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为山东和美的控股股东,山东和美为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355,985,359.73 1,524,985,400.88
总负债 731,260,402.53 943,894,379.07
净资产 624,724,957.20 581,091,021.81
项目 2023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54,412,833.45 8,697,044,445.04
净利润 39,033,935.39 61,060,605.54
11、其他说明:
(1)2023 年公司为山东和美提供财务资助 11,000 万元,截至本次董事会
召开日,山东和美已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山东和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持有山东和美 40%股权,持股比例低于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4)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山东和美股东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和美 15%股权为山东和美的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故山东和美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山东和美提供相应财务资助。
(二)孙公司股东吕姜斐、杨檀、张克银、赵军、孙业昆
1、吕姜斐:截至目前,持有山东和邦农牧有限公司 34.65%股权,在山东和美下属子公司山东和邦农牧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2、杨檀:截至目前,持有射阳迪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在山东和美下属子公司射阳迪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
3、张克银:截至目前,持有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 18%股权,在山东和美下属子公司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4、赵军:截至目前,持有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 15%股权,在山东和美下属子公司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担任猪料总经理。
5、孙业昆:截至目前,持有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 10%股权,在山东和美下属子公司山东卓信农牧有限公司担任猪料总经理。
6、其他说明:
(1)2023 年公司为上述孙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384.31 万元,截至本次董
事会召开日,上述孙公司少数股东已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吕姜斐、杨檀、张克银、赵军、孙业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与公司的关系:上述孙公司少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孙公司股东以其个人分别持有的山东和美下属子公司股权为其个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与山东和美、山东和美与吕姜斐、杨檀、张克银、赵军、孙业昆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签署了《借款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与山东和美签署的《借款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资金用途、担保措施详见本公告“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如乙方或第三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担保发生了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或出现
其他可能导致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宣布本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提前到期。
3、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各自内部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山东和美与吕姜斐、杨檀、张克银、赵军、孙业昆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资金用途、担保措施详见本公告“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乙方借款逾期或拖欠利息,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催要该借款,并自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之日起按双方约定利率的百分之五十加收罚息。
如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担保发生了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或出现其他可能导致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宣布本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提前到期。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防范措施
山东和美股东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和美 15%股权为山东和美的本次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山东和美控股股东,且董事会席位占多数,其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孙公司股东吕姜斐、杨檀、张克银、赵军、孙业昆以其个人分别持有的山东和美下属子公司股权为其个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综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子公司山东和美、孙公司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分别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降低经营成本;基于其为孙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根据其个人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