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1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唐人 JLC3,期权代码:037215;
2、本次符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69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25.326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20 元/股;
3、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0 日;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本公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股票数量为 625.3260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 369 人,
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通过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示期满后,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之日起满 12个月后,分 3 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
授予的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年2月16日。截至本公告日,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可行权期为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4
年2月15日(包含首尾两日),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的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 权条件。
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足行权条件。
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2 年度饲料外 公司 年度生猪销售量
销量≥560 万吨;或 2022 年度生猪销售量≥200 万头。 2022
注:“饲料外销量”仅为对外销量,不含养殖自用销量;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215.79 万头,公司层面满足行
权业绩条件。
“饲料外销量”、“生猪销售量”其中一个达成即达成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行权考核年度(2022 年度)的考核结果及行权比例为:
个人绩效考 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核结果(S) S≧85 70≤S<85 60≤S<70 S<60 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行权意
个人层面可 愿,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行权系数 100% 90% 80% 0%
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公司 计 369 人,共计解锁 625.3260
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由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额度,若公司层面各 万份期权。
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可行权系
数×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369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25.3260 万份。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3、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的说明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8 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职务调整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895 人调整为 85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 5,549
万份调整为 5,490.60 万份。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鉴于本次因 80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予的股票期
权 538 万份予以注销;因 66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对应其不能完全行权的股票期权814.0140 份予以注销;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励对象成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68.80 万份予以注销;因 18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期行权,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期股票期权 25.80 万份予以注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4、本次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因首次授予部分 8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538万份;根据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考核结果,
公司决定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14.0140 万份;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励对象成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68.80 万份;因 18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期行权,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期股票期权 25.80 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