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12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司签署的《意向协议》系交易双方达成本次交易的初步意向,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资产评估),并在此基础上签订正式协议,具体确定交易价格、条款和细节,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在履行一系列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审议通过,方可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因此,本次交易最终付诸实践与否、以及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变动,尚存在不确定性,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签署正式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投票。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与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弘唐”)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广东弘唐持有的湖南龙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龙象”、“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60%股权。
(二)交易涉及的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广东弘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业先生共同控
制的企业,本次《意向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意向协议》签署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黄国盛先生、孙双胜先生、杨志先生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意向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RNEL1A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省玖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三塘村 150 号第五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陶业 54.0000%
2 陶一山 19.5000%
3 孙双胜 3.7500%
4 杨志 2.7500%
5 吴滨 2.2500%
6 谭跃德 2.0000%
7 张文 2.0000%
8 宋忠祥 1.5000%
9 邓敦 1.0000%
10 陈锋剑 1.0000%
11 吕武兴 0.7500%
12 钱军 0.7500%
13 邓岳松 0.7500%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4 高建军 0.7500%
15 罗杰 0.7500%
16 王磊 0.7500%
17 刘丹 0.7500%
18 李增强 0.7500%
19 吴明明 0.7500%
20 王志峰 0.7500%
21 李理 0.7500%
22 袁宝柱 0.7500%
23 吴鑫 0.6250%
24 湖南省玖和企业管理咨询有 0.6250%
限公司
合计 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弘唐资产总额 5,000.65 万元,净资产-0.69 万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0.69 万元(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方信用情况
经查询,弘唐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关系说明
广东弘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业先生共同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东弘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湖南龙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LJ4NX49
法定代表人:赵鹏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10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4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树木岭路 16 号双铁兴苑 1 号综合楼
2301-2313 号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标志、环保工程设施、室外体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的施工;透水混凝土的研发、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
2 珠海横琴龙象投资有限公司 40%
合计 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第三方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财务方面尽职调查后披露。
(三)经核查,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经查询,湖南龙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收购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目标公司):湖南龙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 1 条 交易方案
1、甲方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乙方持有丙方的全部股权,最终持有丙方 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最终持股比例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在甲方聘请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评估审计后,相关方将对交易价格、支付时间安排等具体细节做进一步沟通协商,并在签署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协议中就相关事项进行具体约定。
2、经各方初步协商,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对价最终以在证监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丙方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第 2 条 收购工作安排
1、各方应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本次交易收购目的公司的尽调、审计、评估和资产收购草案等文件的准备工作,并提出本次交易
正式方案。各方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就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协商达成
一致,签署正式协议并完成股权收购工作。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丙方同意并认可甲方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立即开展对丙方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乙方、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认可上述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结果。
3、各方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充分地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 3 条 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
1、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意向性协议,相关具体事宜最终以各方正式签署的法律协议为准。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各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修改或解除。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各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 15 日内通知另一方,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损害。
3、各方应严格信守本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遇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弥补因违约造成的后果,通知发出 30 日后违约方仍未停止违约或积极改善,守约方有权终止并解除本协议,但该等解除并不代表免除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第 4 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意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