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1 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104,839,162.67 元。在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0,483,916.2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94,355,246.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9,928,871.12元,减去2021年度派发现金红利9,928,548.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4,355,569.52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在保证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30,95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28,548.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