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8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69,574.3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312,123.93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6,312,12.39元后,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2,680,911.54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54,890,728.44元。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7,571,639.98元。
为体现对股东回报,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30,95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47,58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71,024,059.98元结转以后年度再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为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