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1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6 号)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906,3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01 元。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4,906,367 股,募集资金总额 599,999,999.67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信息披露、材料制作费等发行费用 10,288,111.8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4-00033 号的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备注
(万元) (万元)
1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62,226.97 27,000.00
2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 15,000.00 15,000.00
3 偿还银行借款 18,000.00 18,000.00
合 计 95,226.97 60,0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如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
体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备注
1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448.76 由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
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实施
合 计 2,448.76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万元)
(万元)
1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448.76 2,448.76
合 计 2,448.76 2,448.76
本次公司拟以 2,448.7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会计师、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79 号《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
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2,448.7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2,448.7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48.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经核查后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通达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79 号”《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