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由 172 名调整为 171 名,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5.75 万股调整为 374.2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55,672.3012
万股的 0.672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2
人调整为 17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75.75 万股调整为 374.25 万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55,672.3012 万股的 0.6722%。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等发表了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2、2020 年 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3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巨
潮资讯网和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
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 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
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7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 见。具体 内容详 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 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调整的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吉文华因个人原因已主动离职。根据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因此,上述人员已不具备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需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调整内容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2 名调整为 171 名,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由 375.75 万股调整为 374.25 万股。
三、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71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4.2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5,672.3012 万股的 0.6722%,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期可解除限售限制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的数量(万 性股票的数量(万
股) 股)
施金霞 副董事长、副总经 45.00 13.50 31.50
理、财务负责人
潘恩海 董事、副总经理 45.00 13.50 31.50
朱鹏程 董事、副总经理 45.00 13.50 31.50
童 娟 董事会秘书 8.00 2.40 5.6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1,104.50 331.35 773.15
术)人员(167 人)
合 计 1,247.50 374.25 873.25
注:上表中未包含已离职激励对象,其所持 29.50 万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注销。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江苏
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解
除限售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解除限售调整的原因、本次解除限售的调整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调整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相关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