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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巨人网络: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巨人 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 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658 号文《关于核准重庆新世纪游轮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 2016 年 4 月 26 日,
 本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 53,191,48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9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66.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
 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9,999,999.00 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4,909,999,967.00 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617954_B03号验资报告。 另扣除该次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产生的相关的交易税费人民币 2,500,000.00 元后,实际 筹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7,499,967.00 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其他使用      累计利息收入        年末余额

                          使用            (注 1)

 4,907,499,967.00    3,479,083,660.74      6,525.02      229,457,878.37  1,657,867,659.61

 注 1:其他使用系累计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 6,525.02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
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本公司及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监管专
户销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
本,公司拟注销恒丰银行募集资金监管专户。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恒丰
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上海巨人和上海巨加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开户银行、海通证券分别与上海巨人和上海巨加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专户仅用于“上海巨加收购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市南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海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 月,本公司及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开源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聘请开源证券担任
公司前次重组的后续持续督导机构,代替海通证券完成后续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
自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因此,以上三方及四方监
管协议将由开源证券继续执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  号          募集资金余额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90088686          1,379,730,417.64
                            公司上海市南支行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6370100100063902      278,088,412.71
                          上海市中支行(注 1)

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6370100100076313            48,829.26
                          上海市中支行(注 2)

          合计                                                            1,657,867,659.61

注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16370100100063902),
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216370100200068732)的余额为人民币 68,163,471.49 元,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216370100200071716)的余额为人民币 63,213,632.09 元,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216370100200079862)的余额为人民币 145,434,531.92。

注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巨人网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216370100100076313)已收到从上海巨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16370100100076437)转入的全部金额。
三、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016 年 9 月 13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98,392,233.65 元。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对于该自筹资金进行了全额置换。2019 年全年不存在置换情况。

4.  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撤销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 068)。

    2016 年 12 月 7 日,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需要,为了保障募投项目后续资金需
求,公司拟撤销并终止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 099)。
    截至补充流动资金终止日,公司未使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亦未将闲置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全年不存在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开户银行的专户及其下设账号中。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募投项目“在线娱乐与电子竞技社区”投资总额,并与“大数据中心与研发平台的建设”合并为“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08,052.2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77,867.81 万元(包含前期已投入原募投项目“大数据中心与研发平台的建设”与“在线娱乐与电子竞技社区”的募集资金 32,977.29 万元);结余的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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