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上述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2022
年 5 月 28 日和 2022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0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46,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 11.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336,15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6 月 1 日)前五个交
易日(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3,463,6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0,865,900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
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