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7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安徽辉隆集团新安农资
有限公司部分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使
用超募资金7,847,921.40元收购安徽辉隆集团新安农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辉隆新安”)张翔、余华锋等1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的辉隆新
安24.15%的股权。
2.辉隆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9日在公司
以现场的形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收购安徽辉隆集团新安农资有限公司部分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
易不构成辉隆股份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张翔、余华锋等 15 名自然人
交易对方均为自然人,拟转让其持有的辉隆新安 24.15%的股权,
具体人员和转让数量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转让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余华锋 22 2.68%
2 张 翔 20 2.44%
3 方柳凤 20 2.44%
4 徐问水 20 2.44%
5 胡 彪 20 2.44%
6 黄小宁 13 1.59%
7 王艳秋 13 1.59%
8 柴大平 10 1.22%
9 吴 滔 10 1.22%
10 方念华 10 1.22%
11 陆天赐 10 1.22%
12 戴美玲 10 1.22%
13 王建新 8 0.98%
14 苏 琳 7 0.85%
15 胡惠珍 5 0.61%
合 计 198 24.15%
2.上述人员均为公司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
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本次股权转让后,辉隆新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6.2 75.15
2 黄山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39.8 17.05
3 程金桥 20 2.44
4 胡 宏 10 1.22
5 张 翔 10 1.22
6 柴大平 10 1.22
7 黄小宁 7 0.85
8 王艳秋 7 0.85
合 计 820 100.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收购张翔、余华锋等1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辉隆新安24.15%
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2.交易标的的基本资料情况
公司全称:安徽辉隆集团新安农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黄山市屯溪区环城北路 74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传友
注册资金:82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2年2月6日
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农地膜、石膏、
农、林、牧、渔机械销售。
3.交易标的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1 月 30 日 项 目 2011 年 9-11 月
资产总额 26,421,536.05 营业收入 9,652,722.48
负债总额 10,573,196.38 利润总额 262,012.34
净资产 15,848,339.67 净利润 262,012.34
是否经审计 否 是否经审计 否
4.此次收购资产交易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的数量与价格
辉隆股份与张翔、余华锋等15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
民币7,847,921.40元受让张翔、余华锋等1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辉
隆新安24.15%的股权。
2.付款方式与时间
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辉隆股份向辉隆新安支付
7,847,921.40元,由辉隆新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辉隆新安将
余款支付给自然人股东。
3.生效日期: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4.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开元(京)评报字
[2011]第039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黄山新安农业生
产资料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辉隆集团新安农资有限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32,501,492.58元。参考此评估报告并
经 交 易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同 意 以 24.15% 股 权 相 对 应 的 评 估 价 值
7,847,921.40元确定的价格收购张翔、余华锋等15名自然人出让的
198万份权益,占注册资本的24.15%,该购买价格构成的权益转让是
公平而公正。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转让金额(元)
1 余华锋 22 2.68% 871,991.26
2 张 翔 20 2.44% 792,719.33
3 方柳凤 20 2.44% 792,719.33
4 徐问水 20 2.44% 792,719.33
5 胡 彪 20 2.44% 792,719.33
6 黄小宁 13 1.59% 515,267.57
7 王艳秋 13 1.59% 515,267.57
8 柴大平 10 1.22% 396,359.67
9 吴 滔 10 1.22% 396,359.67
10 方念华 10 1.22% 396,359.67
11 陆天赐 10 1.22% 396,359.67
12 戴美玲 10 1.22% 396,359.67
13 王建新 8 0.98% 317,087.73
14 苏 琳 7 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