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4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黄山新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16,575,761.22元收购黄山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以下简称“黄山农资”)所持有的黄山新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安农资”)51%股权。
2.辉隆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在公
司以现场的形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黄山
新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辉隆股份的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属于风险投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黄山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
住所:黄山市屯溪区荷花东路新村 23 号
法定代表人:程金桥
注册资金:11,259,000 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41000000008105
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化学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农地膜、
石膏、农、林、牧、渔、机械销售。
2.黄山农资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收购黄山农资所持新安农资51%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2)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 1,864.31 万元 3,250.15 万元
注:该项目以母公司(新安农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基数
进行评估。
2.交易标的的基本资料情况。
公司全称:黄山新安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黄山市屯溪区环城北路 74 号
法定代表人:程金桥
注册资金:82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2年2月6日
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农药(不含化学危险品)、农地膜、石膏、
农、林、牧、渔、机械销售。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编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额 持股比例
1 黄山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558.00万元 68.05%
2 张翔等17名自然人 262.00万元 31.95%
3.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金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45.26 3,755.92
负债总额 1,482.18 2,613.34
净资产 1,463.08 1,142.58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1,819.69 9,935.35
利润总额 632.13 10.92
净利润 387.77 18.30
以上提供的2010年度及2011年1-6月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及其他内
容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此外,截止2011年6月30日,新安农资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
的重大或有事项。
4.此次收购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正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正信审
(2011)NZ字第100120号《审计报告》,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开元(京)评
报字[2011]第039号《评估报告书》。
5.此次收购资产交易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的数量与价格
辉隆股份与黄山农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
16,575,761.22元受让黄山农资所持有的新安农资51%的股权。
2.付款方式与时间
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辉隆股份向黄山农资支付
8,287,880.61元;本次标的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
日起十五日内,再行支付8,287,880.61元。(在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期
间,如黄山农资存在违约行为的,辉隆股份有权从尚未支付的股权转
让价款中直接扣减其应支付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对于不足扣减部分可
以继续向黄山农资追偿。)
3.生效日期:自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4.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开元(京)评报字
[2011]第039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黄山新安农业生
产资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32,501,492.58元。
交易双方同意以51%股权相对应的评估价值16,575,761.22元确定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16,575,761.22元,该购买价格构成的权益转让是公
平而公正的对价。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与说明
1.支出款项的资金为辉隆股份超募资金。
2.黄山农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山市供销社承诺,本次标的股权交
割完成后,保证其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从事与新安农资相同或相近的
业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适应辉隆股份快速发展的要求,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以最优
成本最高效率完成战略布局的前提下,公司对同行业企业实施收购。
本次收购完成后,强化了公司在省内农资流通领域的优势,有利于利
用被收购单位区位优势向省外进一步拓展,为做大做强农资主业打下
坚实基础。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安农资51%的股权,成为其控股
股东,新安农资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
生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合同。
4.审计报告。
5.资产评估报告。
6.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