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1-007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七互娱”)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 号)核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5,612,58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27.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2,861,457.6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1,309,777.95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1,551,679.73 元。截至 2021年 2 月 10 日,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会计师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650029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 160,251.22 154,500.00
2 5G 云游戏平台建设项目 169,766.77 159,500.00
3 广州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128,518.29 115,600.00
合计 458,536.28 429,6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董事会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由于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现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情况,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预案中的拟 调整后的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 入募集资金金
金金额 额
1 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 160,251.22 154,500.00 87,376.64
2 5G 云游戏平台建设项目 169,766.77 159,500.00 87,178.53
3 广州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128,518.29 115,600.00 115,600.00
合计 458,536.28 429,600.00 290,155.17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 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额。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而进行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认为:
三七互娱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东方投行对三七互娱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