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4-030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分别与承销保荐
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储于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的资金用于“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的使用。公司于 2022年 3 月 24 日分别与东方投行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南粤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存储于南粤银行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的资金用于“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的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
资金监管银行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多方协商同意,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广州分行”)作为“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帐号为:5810000010120100721958,
截止 2024 年 4 月 19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以上专户仅用于公司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和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东方投行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东方投行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应当配合东方投行的调查与查询。东方投行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公司授权东方投行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斌、王德慧可以随时到浙商银行广州分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浙商银行广州分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东方投行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浙商银行广州分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浙商银行广州分行按月(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东方投行。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应当五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东方投行,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东方投行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东方投行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同时按本协议相关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东方投行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东方投行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东方投行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东方投行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浙商银行广州分行、东方投行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东方投行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特此公告。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