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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宝鼎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

  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婷婷

  202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朴仁花


    200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12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0 月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2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        150.00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        --

  额(万元)                      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 2022 年度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所能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可胜任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提交 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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