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4%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披
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29),公司拟使用税后利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总数不低于 3200 万股,最高不超过 6400 万股,即回购股份数量将占公司总股本 2.5%-5%,回购价格不超过 5.2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1. 2019年6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2019
年首次股份回购,详见 6 月 20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
于 2019 年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2019 年 7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9-032);2019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 2%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2019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关
于 2019 年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3%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2019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036)。
2.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截止到 2019
年 8 月 8 日收盘,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总计为 51,4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02%,最高成交价为
5.0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7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46,567,971.86 元(含
交易费用),平均回购成本为 4.795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回购报
告书》的内容。
2.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
规定。
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