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5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离职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2),独立董事李一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2 年 9 月 2 日至 2022 年 9 月 12 日,公司于内部网络公示了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5、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
6、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11 月 16 日。
8、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及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9 日,公司于内部网络公示了激励对
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10、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5 月 5 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 2 人已
离职,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公司、激励对象发生移动时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离职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 2 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二)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 股,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2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5 人调整为 193 人,首次授予总量由 1,505.00 万股调整为 1,501.00 万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32.76 万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
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A 股股本结构变化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3,486,276 13.09 -40,000 93,446,276 13.08
其中:
实际控制人锁定股份 2,988,375 0.42 - 2,988,375 0.4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1,647,901 10.03 - 71,647,901 10.03
限售股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8,850,000 2.64 -40,000 18,810,000 2.63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20,711,625 86.91 - 620,711,625 86.92
三、股份总数 714,197,901 100.00 -40,000 714,157,901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限制性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全年业绩产生大幅影响。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 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小伟、曹丽娟 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 40,000 股(陈小伟、曹丽娟各 2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