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029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参加了由深圳市规划
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
的以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的活动,竞得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区宗地编号为
A622-0102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如下:
1、宗地编号:A622-0102;
2、地块位置及土地用途:光明高新区,工业用地;
3、出让面积及地上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7228.64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240.2
平方米;
4、准入产业类别: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研发及制造;
5、用地性质及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
6、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为≤2.8,建筑覆盖率为≤40;
7、成交价格:人民币 799.05 万元,具体按照《出让合同》及其他将签订的
相关协议的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8、付款方式:公司须在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按照合同规
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光明高新区 A622-0102地块的开发模式
主要用作筹建金新农总部办公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的成功竞买符合公司建设金新农总部办公中心及研发中心
项目的需要,将有效提升公司形象,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对本年度的
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所需的履行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公司章程》第110条和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36条的规定,此议案须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加深圳市光明新区土地使用权竞买的独立意见》
3、《成交确认书(深地交【2011】3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